人生小提醒(轉貼)

十月 14, 2007

以下文章轉貼自

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
<< 不要熱衷於眼前的顯赫>>只強調現在的惡意競爭,指主張瞬間的標新立異,指圖一時痛快,指為一點浮光,則是急功近利,明顯的短期行為。若是此風成為一種潮流,那是絕不可取的。人生猶如一場馬拉松賽跑,還得考慮長遠功業。<< 學會道歉 >>

人生有太多的地方,要誠心地說:「對不起」。道歉是人生的處世藝術,不會說「對不起」的人,必定是孤家寡人。有時一聲「對不起」,可以消去對方莫名的怒火,而刻意去狡辯的話,則可能爆發劇烈的爭吵。切記:有些話,等冷靜後再說。

<< 不要記較小事 >>

不要理睬不愉快的事,全當沒有發生一般。為吃半點虧的小事大氣一場,為頭低一毫的小事大怒一次, 為話多半句的小事大罵不絕,想一想有沒有這個必要?!一個人總計較小事,說明他的思想是混沌的,智力是低下的。切記:別為小事煩惱,快速忘掉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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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集團在找替身,一定要看喔!(轉)

十月 14, 2007

以下文章轉貼自網路上的文章

轉貼自:家族名稱:☆☆~網路情緣~☆☆

案1:
這是真的!我在南崁華南銀行有遇過,就是一個歐巴桑很像農婦,還包著頭巾,跟我說她不識字,要我幫她提款,我覺得很奇怪,但又不忍拒絕,於是就跟她比怎麼操作,我就先走了。後來發現她錢也沒領,人就走了,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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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-錯誤的法律觀念

十月 7, 2007

以下內容轉貼自

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
第一則
正確觀念:「簽名」有效,用「印章」代簽名也有效。
錯誤觀念:簽名無效,蓋章才有效。

第二則
正確觀念: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,不能向個人要。
錯誤觀念: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。

第三則
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只有「告訴乃論」之罪,如果和解可以「撤回告訴」結案;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,民事和解後,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。
錯誤觀念: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。

第四則
正確觀念: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,夫債妻不用還。(插話一下:需到法院詢問申請方法及注意事項)
錯誤觀念:父債子還、夫債妻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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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-人生經典八問

十月 6, 2007

以下內容來自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
問題一,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,東西又貴又難吃,桌上還爬著蟑螂,你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,就一而再、再而三光臨嗎?

回答:你一定會說,這是什麼爛問題,誰那麼笨,花錢買罪受?

可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,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蠢事。

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:品性不端,三心二意,不負責任。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,怨恨已經比愛還多,但卻”不知道為什麼”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,分不了手。說穿了,只是為了不甘,為了習慣,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?--做人,為什麼要過於執著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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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-轉貼:速食店裡的球池要注意了!

十月 6, 2007

以下內容轉貼自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我的兒子在球池裡掉了手錶非常的傷心。因此我們在球池裡翻找,結果我們找到的不是手錶,而是如嘔吐物、排泄物之類以及我不想去提及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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