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 14, 2007
以下文章轉貼自
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| << 不要熱衷於眼前的顯赫>>只強調現在的惡意競爭,指主張瞬間的標新立異,指圖一時痛快,指為一點浮光,則是急功近利,明顯的短期行為。若是此風成為一種潮流,那是絕不可取的。人生猶如一場馬拉松賽跑,還得考慮長遠功業。<< 學會道歉 >>
人生有太多的地方,要誠心地說:「對不起」。道歉是人生的處世藝術,不會說「對不起」的人,必定是孤家寡人。有時一聲「對不起」,可以消去對方莫名的怒火,而刻意去狡辯的話,則可能爆發劇烈的爭吵。切記:有些話,等冷靜後再說。
<< 不要記較小事 >>
不要理睬不愉快的事,全當沒有發生一般。為吃半點虧的小事大氣一場,為頭低一毫的小事大怒一次, 為話多半句的小事大罵不絕,想一想有沒有這個必要?!一個人總計較小事,說明他的思想是混沌的,智力是低下的。切記:別為小事煩惱,快速忘掉它!
繼續閱讀文章 » |
張貼留言 » |
感人、思考類文章轉貼 |
固定網址
張貼由 starskypc
十月 14, 2007
以下文章轉貼自網路上的文章
轉貼自:家族名稱:☆☆~網路情緣~☆☆
案1:
這是真的!我在南崁華南銀行有遇過,就是一個歐巴桑很像農婦,還包著頭巾,跟我說她不識字,要我幫她提款,我覺得很奇怪,但又不忍拒絕,於是就跟她比怎麼操作,我就先走了。後來發現她錢也沒領,人就走了,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 !
繼續閱讀文章 »
張貼留言 » |
感人、思考類文章轉貼 | 屬於此標籤: 詐騙集團 |
固定網址
張貼由 starskypc
十月 7, 2007
以下內容轉貼自
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第一則
正確觀念:「簽名」有效,用「印章」代簽名也有效。
錯誤觀念:簽名無效,蓋章才有效。
第二則
正確觀念: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,不能向個人要。
錯誤觀念: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。
第三則
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只有「告訴乃論」之罪,如果和解可以「撤回告訴」結案;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,民事和解後,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。
錯誤觀念: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。
第四則
正確觀念: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,夫債妻不用還。(插話一下:需到法院詢問申請方法及注意事項)
錯誤觀念:父債子還、夫債妻還。
繼續閱讀文章 »
張貼留言 » |
健康、科技類轉貼, 其他未分類轉貼, 感人、思考類文章轉貼 | 屬於此標籤: 錯誤, 觀念, 法律 |
固定網址
張貼由 starskypc
十月 6, 2007
以下內容來自徐大轉貼電子報: http://mychannel.epaper.com.tw/channels/p/o/poem/
問題一,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,東西又貴又難吃,桌上還爬著蟑螂,你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,就一而再、再而三光臨嗎?
回答:你一定會說,這是什麼爛問題,誰那麼笨,花錢買罪受?
可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,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蠢事。
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:品性不端,三心二意,不負責任。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,怨恨已經比愛還多,但卻”不知道為什麼”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,分不了手。說穿了,只是為了不甘,為了習慣,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?--做人,為什麼要過於執著?!
繼續閱讀文章 »
張貼留言 » |
感人、思考類文章轉貼 | 屬於此標籤: 問, 人生 |
固定網址
張貼由 starskypc